目標特色
本系是臺灣地區歷史最悠久、師生人數最多的法律系所之一。
本系特色
強調兼俱傳統法學基礎理論與財經法學、司法實務之紮實訓練。
造就傑出之國家公職與司法實務以及企業經營之法律專業人才。
特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。
學士班目標
法學組:學習法學理論,培養具國際視野之法律人才。
司法組:結合理論與實務訓練,培養司法實務與公職之法律人才。
財經法組:厚植財經法制基礎理論,培養國家與企業之財經實用法律人才。
進修學士班目標
提供進修管道,培養國家與企業之實用法律人才。
碩士班目標
培養及深化各組學術研究能力。
博士班目標
養成獨立研究之法學教育人才。
養成結合法學理論與實務應用之專業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