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學院「連玉獎學金」(系辦收件2/1~4/1)
各位同學好:
本獎學金緣起畢業院友陳銘祥學長,為感念母校栽培暨紀念已故雙親,取其雙親名諱各乙字,特設置「連玉獎學金」,捐款本院以鼓勵本院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努力向學,獎勵資助有經濟困難或品學兼優之優秀學生,協助同學順利完成學業。
申請資格條件請詳閱辦法,擇要說明如下:
♠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「連玉獎學金」實施辦法(請點開詳閱)
-
大學部: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,且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者。
-
碩士班: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,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。
受理申請當學期係為本院註冊在學學生。
奬助金額每名2萬元整。
2. 前一學期(即112學年度第1學期)成績單正本乙份(需有操行成績);3. 在學證明文件;4. 自傳(1,000字以內);5. 讀書計畫(1,000字以內);6. 清寒證明文件,如無則免繳交;7. 參與本院活動之服務證明文件,如無則免繳交。
三峽校區:請113年4月1日下午5:00前,繳交至系辦(法學大樓6樓)台北校區:請113年4月1日晚上9:00前,繳交至系辦(教學大樓9樓)註:以郵寄方式申請,亦需於截止日前寄達系辦,請申請者留意!
法律學系